西湖区财政局四项举措落实“四必谈”工作制度
【信息时间:2017-12-31 阅读次数: 作者: 】
西湖区财政局四项举措落实“四必谈”工作制度
开展“四必谈”工作,是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的必要举措,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,西湖区财政局通过四项举措确保“四必谈”工作制度落到实处。
一是纪律规定必谈。谈话人在给谈话对象谈话时,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向谈话对象宣传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纪律规定,让谈话对象对此有清醒的认识。
二是存在问题必谈。对谈话对象当前存在的各种问题,要突出抓早抓小,不论问题大小,不论程度深浅,必须旗帜鲜明地当面指出,力促“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”常态化。
三是整改措施必谈。谈话对象对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,要主动进行剖析,从思想根源上查找原因,并结合工作、生活实际提出整改措施,积极表明态度。
四是责任追究必谈。谈话人在指出谈话对象问题的同时,也要向其指出,如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,将采取相应措施实行责任追究,进一步加强警示,让谈话对象深化认识,从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规范、约束自己的行为。
“四必谈”工作制度建立以来,西湖区财政局已约谈24人次,其中提醒谈话5人,履责谈话15人,家访谈话4人。


西湖区财政局四项举措落实“四必谈”工作制度
【信息时间:2017-12-31 阅读次数: 作者:区财政局 】
西湖区财政局四项举措落实“四必谈”工作制度
开展“四必谈”工作,是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的必要举措,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,西湖区财政局通过四项举措确保“四必谈”工作制度落到实处。
一是纪律规定必谈。谈话人在给谈话对象谈话时,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向谈话对象宣传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纪律规定,让谈话对象对此有清醒的认识。
二是存在问题必谈。对谈话对象当前存在的各种问题,要突出抓早抓小,不论问题大小,不论程度深浅,必须旗帜鲜明地当面指出,力促“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”常态化。
三是整改措施必谈。谈话对象对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,要主动进行剖析,从思想根源上查找原因,并结合工作、生活实际提出整改措施,积极表明态度。
四是责任追究必谈。谈话人在指出谈话对象问题的同时,也要向其指出,如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,将采取相应措施实行责任追究,进一步加强警示,让谈话对象深化认识,从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规范、约束自己的行为。
“四必谈”工作制度建立以来,西湖区财政局已约谈24人次,其中提醒谈话5人,履责谈话15人,家访谈话4人。